2020年9月3日,中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在市人大机关11楼常委会会议室举行。纪要如下。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自《条例》颁布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实施,多措并举,不断加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行、安全管理力度,水利工程的综合效益明显,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还存在水利工程规划建设标准偏低,老旧病险防洪设施存在薄弱环节,没有划定水利工程管理范围,涉水违法用地违章建设问题突出,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队伍有待加强等亟需解决的问题。会议要求,市政府要进一步加强《条例》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对标对表湾区要求,高标准谋划和建设水利工程;明晰水利工程产权,推动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推进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违建物整治工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防汛防风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理顺水事行政体制,提高基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中山市2019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中山市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中山市2019年财政决算及其审计情况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建立健全规范透明的财政资金管理和审批制度体系,着力优化支出结构,不断推进绩效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市人大批准的预算。会议要求,市政府要进一步围绕落实“六稳”“六保”要求做好各项工作,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加大稳增长政策措施的落实力度,为实现高质量发展、重振虎威打下坚实基础;进一步提高对决算草案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问题和绩效为导向,进一步提高决算编制工作及财政管理水平,切实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紧密结合各镇区经济发展状况,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城乡规划、基础设施、产业布局、环保生态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有针对性地提升镇区兜住底线的能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健全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加大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题审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山市2019年财政决算的决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中山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及职能部门围绕聚力建设“湾区枢纽、精品中山”,坚持抓好“六稳”和“六保”工作,着力推动“三个年”建设和“六大战役”等重点工作,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上半年在各项稳企安商政策的支持和配合下,经济逐步回到健康轨道,各项经济指标逐月向好,基本民生保障有力。当前全球疫情和经济形势严峻复杂,中小企业发展面临较大困难,全市经济企稳回升压力仍然较大,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动能仍有待加强。会议要求,市政府要大力建设深中产业拓展走廊,推动珠西经济带加速发展;切实落实稳企安商政策,大力优化营商环境;高质量完成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绘就好重振虎威的蓝图;高度关注社会民生,提升民生幸福水平。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中山市2020年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及各级财政部门积极落实各项财政政策,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防疫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上半年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受疫情影响和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的复杂局面,经济下行压力增大,财政支出刚性增长,财政收支矛盾突显,预算执行均衡进度未能实现时间过半任务完成过半的目标。会议要求,市政府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财政工作,全力保障财政平稳运行;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重点领域财政支持力度;抓好当前财政预算管理工作,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筑牢民生底线。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0年新增债券分配方案的报告以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对36.06亿元专项债券的安排符合中央、省提出的资金使用要求,符合我市实际。会议要求,市政府要切实提高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管理使用效能,发挥各职能部门和镇区的主观能动性,落实债券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既要防止债券资金滞留国库,也要避免资金拔付后沉淀在项目单位,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尽快形成对经济的有效拉动。有关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于年底前综合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委备案。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0年新增债券分配方案的决定》。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0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以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认为,此次预算调整符合《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专项债务通过发行专项债券融资,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规定,方案总体可行。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山市2020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我市中心组团黑臭(未达标)水体整治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开展专题询问。参加会议的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提出的问题,主要意见有五点:一是市政府要继续狠抓黑臭(未达标)水体整治工程,确保年底前完成央督河涌的整治任务;二是要充分吸取经验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确保河涌的“长制久清”;三是要继续加强污水管网建设和管理,努力提升现有污水管网的收集效能;四是进一步摸清入河排污口底数,切实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工作;五是进一步落实“河长制”,压实各方责任。会议要求,市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建立工作台账,按照职能分工逐一分解到具体部门和单位,明确要求,按照时间节点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完成考核任务;充分运用好专题询问成果,狠抓落实,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强化跟踪督办,合力推进整治,确保专题询问取得实效。市人大常委会将专题询问反映的需要解决的问题和落实的任务以审议意见的形式送市政府。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要加强督办力度,动态掌握工作开展情况,对答复承诺的兑现情况全程跟踪问效。被询问对象应当在收到审议意见书后的三个月内,将研究处理和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被询问对象落实审议意见的情况过半数不满意的,将责成相关单位继续整改并报送落实情况。
会议表决通过《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杨安队等辞去中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接受杨安队、文卫戈因工作变动辞去中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免吴绪源等同志职务的报告,表决通过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受主任会议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煜荣主持会议。出席第一次全体会议的有常委会副主任林凯、关瑞麟,秘书长黄超及委员共28人,缺席4人;出席第二次全体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6人,缺席6人。列席会议的有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杨文龙、副市长高瑞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万春、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蔡熙、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何兆英,以及市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水务局、审计局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