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5日,中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市人大机关11楼常委会会议室举行。纪要如下。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加快推进我市水污染治理议案实施方案的报告。会议认为该议案的实施方案目标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具体、保障措施有力,符合议案办理要求。为切实落实议案办理工作,建议市政府要做好如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加强工程监管,打造廉政工程;四是加强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监督。会议作出了关于批准市政府提请对加快推进我市水污染治理议案实施方案的决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的议案。会议认为我市在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实施以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法治文化蓬勃发展,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七五”普法决议提出的任务基本完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开展法治宣传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需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顺利实施“十四五”规划,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山、法治中山,为抢抓机遇开创中山高质量发展新局面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有必要制定“八五”普法决议。会议作出了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2年基建预算指标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对2022年个别基建预算指标进行调整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同意南三公路(南头至黄圃段)快速化改造工程等4个项目追加2022年基建预算6.381亿元;同意从广澳高速岐江新城南出入口、西部沿海高速公路(G0425)增设申堂互通立交工程等项目调剂基建预算指标7.98亿元到广珠西线中山段加装路灯工程、二环西(二环快速路港口至横栏段)项目。会议作出了关于批准调整2022年基建预算指标的决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中山市提前下达2022年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额度分配方案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对提前下达73亿元新增专项债券额度的安排符合中央、省提出的资金使用要求,符合我市实际。会议建议市政府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切实加强对政府债券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全面加强政府债券全过程管理,按期形成实物工作量;有关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于年底前综合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备案。会议作出了关于批准中山市提前下达2022年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额度分配方案的决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契机,直面突出问题,靶向发力,持续整改。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治水攻坚力度;二是坚持标本兼治,推进大气综合治理。会议要求将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予以印发,请市政府研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送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征求意见后,于2022年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条例实施以来,市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结合实际,依法履职,扎实有序开展村务公开工作,推动条例在我市的全面实施,为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保障农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在全面推动乡村振兴的新形势下,对标加强基层治理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对照条例规定,仍然存在部分法定职责落实还有差距,村务公开规范化建设还存在短板,有的村干部不重视村务公开工作,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公开的程序不够严谨,公开的资料不够完备,监督和反馈机制还有待健全等问题。为进一步推动条例的落细落实,提出以下建议;一是提高认识,增强落实条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完善制度,加强村务公开常态化和规范化建设;三是创新举措,提升村务公开工作水平;四是强化监督,助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会议要求将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连同执法检查报告予以印发,请市政府研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送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工作委员会征求意见后,于2022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会议听取了常委会法工委关于组织人大代表视察我市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报告。会议认为,2018年以来,全市法院、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司法领域改革,着力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质效和司法公信力。认真落实市委各项工作部署,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保障。市法检两院今后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提升司法质效;三是加强配合协作,构建大保护格局;四是深化司法改革,增强履职能力。会议要求将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予以印发,请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送市人大常委会监司工委征求意见后,于2022年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审议人事任免事项及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关于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审议的人事任命事项的初审报告。会议通过相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郭渊为中山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任命罗绮冬为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任命黄学礼为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任命杨戈为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局长;任命翁计传为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任命赵湘为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局长;免去刘沛程的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任命黄盛桂为中山市监察委员会委员;任命唐成林为中山市监察委员会委员;免去郭军乐的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免去陈亦和的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免去萧兆良的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免去何文璋的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免去曾同源的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任命杨洪岩为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任命余力为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免去李一凡的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免去蒋少君的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免去余辉的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免去王少君的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免去张良的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受主任会议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欧阳贵有主持会议。出席会议的还有常委会副主任林凯、陈符英、吴军、陈晖东、王超刚、秘书长余振孝及委员共33人。列席会议的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欧阳锦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虹,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蔡熙,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桂兰,以及市财政局、司法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务局及农业局主要负责人。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文海为新任命的同志颁发任命书。会后,欧阳贵有同志主持了宪法宣誓仪式,要求参加宣誓的同志们牢记誓言,用心用情践行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