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3日下午,受主任会议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欧阳贵有主持召开中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纪要如下:
一、审议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修订草案)
会议认为,为与全国人大备审办法和省条例有效衔接,结合备案审查工作实际,需及时对《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作相应修改。会前,常委会法工委多次召开专项工作会议,经征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市监察委员会、市两级法院、两级检察院、市政府各部门以及各镇人大办的意见,并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处审核,形成了修订草案。修订后亮点:一是将备案审查工作与重大改革决策相衔接。中山被赋予建设广东省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互动发展改革创新实验区改革任务,修订草案确立了备案审查工作与重大改革政策相结合的重要原则,对不利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自我设限等政策性障碍重点审查,增强我市经济发展动力,充分释放改革红利。二是将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班工作机制制度化。今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创新工作方式,探索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班,充分调动机关法律力量,提高工作质效。此次将专班工作机制写进修订草案,为工作开展提供制度化、规范化保障。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并予以公布。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中山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上半年,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抢抓建设省级改革创新实验区重大历史机遇,深化实施“1+1+9”工作部署,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全力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因素不断增多,基本民生保障有力,经济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建议下半年,市政府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全力建设省级改革创新实验区。二是全力打赢破解土地瓶颈攻坚战。三是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四是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会议要求将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予以印发,请市政府研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送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征求意见后,于2023年3月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中山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关于提请审议中山市2021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会议认为,2021年市本级、火炬开发区、翠亨新区和各街道办事处的财政决算情况总体良好。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省委“1+1+9”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建立健全规范透明的财政资金管理和审批制度体系,着力优化支出结构,不断推进绩效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当年的预算。建议市政府要做好如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力度。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实施好减税降费、留抵退税等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积极扩大有效投资,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切实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稳住经济大盘。二是进一步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防控财政风险,加强收支分析研判,持续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科学谋划项目储备,管好用好债券资金。三是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科学合理划分市与镇街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合理配置全市财力,增强镇街财政基本保障能力。加强重点民生资金、重点工程项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四是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加强对财政政策绩效和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等的审计监督。强化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计监督。重点督促重大政策落实、重点民生资金分配使用、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等突出问题的整改,有针对性地对重点问题开展整改专项审计。会议同意市十六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中山市2021年财政决算及其审计情况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中山市2021年财政决算。
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中山市2022年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上半年,市政府及各级财政部门紧扣省委“1+1+9”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财政运行总体情况呈现“财政政策适当靠前、全市收入扭负为正、重点支出保障有力”的特点。下半年,为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建议市政府要重点做好如下工作:一是开源节流强化预算管理,全力保障财政平稳运行。切实加强财政运行监控,深入挖潜盘活各类资金资产,多措并举拓宽收入来源。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争取上级对我市政府债券和专项资金需求的更大支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合理安排预算支出规模,严控政府债务风险。二是强化财政资金统筹,加强重大决策部署财力保障。以落实中央和省、市的重大决策部署资金保障作为首要任务,进一步突出财政优先保障方向,加大对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全力做好财政对“工改”“治水”两大攻坚战的资金保障。三是增强镇街财政收支预期,兜牢民生底线。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全力推进区域协同均衡发展。强化镇街财政收支管理,强化对财力薄弱镇街“三保”支出和基本支出的兜底保障,严格落实民生支出政策备案制度,确保民生支出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财力状况相匹配。会议要求将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予以印发,请市政府研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送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征求意见后,于2023年3月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中山市2022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会议认为,市政府根据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对2022年财政预算进行调整符合预算法有关规定和要求。本年度,省分别下达我市2022年第1批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额度73亿元和第2批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额度84亿元,全部为新增专项债券。全市相应增加举借债务额度157亿元,全部资金已于6月20日下达完毕。市政府拟将新增债券157亿元额度分配至44个项目,主要用于市政与产业园区、交通基础设施、生态环保、农林水利、社会事业等领域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省财政厅工作部署,将2020-2021年未完成支出的12.7亿元债券调整至2022年相应4个债券项目。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支增加157亿元,从年初预算的417.5亿元调整为574.5亿元。会议同意市十六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中山市2022年预算调整方案报告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2022年预算调整。
六、人事任免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吴嘉敏等职务任免的议案、关于接受欧阳锦全等辞职请求决定(草案)的说明,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黄识航等职务任免的议案、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免审判人员职务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任免检察人员职务的报告以及常委会选联工委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人事任命事项的初审报告。会议通过相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吴嘉敏为中山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任命黄识航为中山市商务局局长,免去其中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任命巫颖洁为中山市审计局局长;任命叶红为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免去其中山市第一市区检察员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免去孙志宏的中山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吴翘楚的中山市商务局局长职务;免去杨戈的中山市审计局局长职务。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一批审判人员和检察人员的人事任免事项。
七、举行任命宣誓仪式
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欧阳贵有为新任命的中山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吴嘉敏、中山市商务局局长黄识航、中山市审计局局长巫颖洁颁发任命书。会后进行了宪法宣誓,欧阳贵有同志主持仪式,希望参加宣誓的同志们将铿锵誓言铭之肺腑、见诸行动,决不辜负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的信任和期望,努力向全市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中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整理)
出 席:欧阳贵有、林 凯、陈符英、吴 军、陈晖东、王超刚、
余振孝、冯境华、崔 燕、孙志宏、林惠强、黄金棠、
庾江碧、李文军、尹 健、苏荣昌、贺修虎、王安东、叶裕华、汤爱军、李 捷、吴文枝、张远梁、范景团、林子平、罗炜强、钟 咏、钟向宗、钟国平、黄仲斌、梁小星、程小鹏、程禹斌、谢力生
列 席:叶红光、廖万春、周 虹、蔡 熙、尹 明、黄健华、巫颖洁、肖 浩、黄俏伦、刘四方、蔡毅刚、郑毓涛、陈俊源、丁 勇、刘建芳、吴 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