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8日,中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在市人大机关11楼常委会会议室举行。纪要如下。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认真贯彻实施“一法一例”,依法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积极开展封山育林、城乡绿化和义务植树活动,强化森林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规范林业行政执法,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呈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发展态势。针对贯彻“一法一例”的宣传力度和部门联动有待加强,违法使用林地情况突出,森林资源管护压力大,执法工作有待加强等薄弱环节和问题,会议要求,市政府要进一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格落实好“一法一例”的有关规定,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森林保护意识。加快森林资源培育,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强化森林执法体系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山。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2017年度,市政府全面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处置工作,全面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同时,也存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分指标完成不理想、部分水域未达到考核要求、土壤污染监测点的点位超标率较高、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不足、农村环境状况有待改善等问题。会议要求,市政府要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大水环境污染整治力度、积极推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加快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生态宜居乡村建设等方面着力,全面改善我市环境状况,提高环境质量。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我市开展流动摊贩整治、违法建筑整治、违法户外广告牌整治等专项工作,城市整体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状况有了一定改善。但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我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也暴露出重点场所周边流动摊贩乱摆卖、占道经营现象严重;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不足,未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门前三包”清洁效果不理想,街头小巷及路边、水边、山边可见积存垃圾;缺乏对户外广告的规划和监督管理,影响城市的市容市貌;市民卫生意识淡薄等问题。会议要求,市政府要从加强重点场所周边环境秩序的整治工作,加大环卫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的保洁工作,加强户外广告牌的管理工作,增强城市意识,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合力等方面进一步做好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档案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高度重视支持档案工作,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全市档案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连续7年在全省国家综合档案馆年度评估中被评为优秀等级。档案管理工作不断完善,档案管理水平稳步提高。投资2.3亿元,建成建筑面积5.8万平方米的市档案信息中心,23个镇区成立档案馆,市档案馆2011年晋升国家一级档案馆。虽然全市档案管理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档案库房不足问题仍十分突出,档案数据利用和安全保障有待健全等。会议要求,市政府要重点从提高全社会对档案工作的认识,统筹规划档案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档案信息化管理工作等方面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个别代表的辞职请求。会议作出决议,接受黄锦旗、冯铨祥辞去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接受梁志军、梁勤辞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检察院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报告,表决通过相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表决任命胡建普为中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任命叶红为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免去其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任命张宏杰为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免去黄奕农的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谢志强的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凯主持,出席会议的有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唐颖,副主任冯煜荣、甘建仁、蔡宏,秘书长黄超及委员共26人。市政府副市长袁永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叶祥考,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詹军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桂兰,市府办、市环保局、林业局、城管执法局、档案局及市第一、第二人民法院,第一、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小榄、南朗、三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黄圃、南头、板芙镇的市人大代表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在各自镇区远程列席会议。会议邀请2名公民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