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各镇人大、各街道人大工委,市直各线代表小组,市各有关单位:
《中山市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业经中山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计划按期顺利完成。
中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6月6日
中山市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
根据《中山市2022-2026年度地方性法规制定规划》和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市今年征集的立法建议项目的实际,拟定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如下。
一、2022年立法项目
(一)起草调研项目4件
1.《中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
2.《中山市产业园区发展促进条例》
3.《中山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4.《中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其中:《中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由市发改局牵头起草,《中山市产业园区发展促进条例》由市工信局牵头起草,《中山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由市住建局牵头起草,《中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由市公安局牵头起草,成熟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初次审议项目2件
1.《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由市司法局组织起草,拟于2022年12月份由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
2.《中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由市生态环境局组织起草,拟于2022年8月份由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
(三)继续审议法规案2件
1.《中山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已经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2022年继续审议,待成熟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三审表决并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2.《中山市慈善万人行促进条例(草案)》:已经市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2022年继续审议,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表决后,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二、起草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定和规定
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综合解决我市产业低端、土地低效、环境污染等问题,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牵头起草《中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开展中山市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的决定(草案)》,提交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围绕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程,组织起草《关于促进市属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决定(草案)》,为政府打造市属国有资本运营平台和城市建设投资管理服务平台提供法制支撑。
为保障我市工业发展空间,保证和利用好工业用地,坚持制造业立市强市不动摇,实现我市高质量发展,组织起草《中山市工业用地保护和利用管理规定(草案)(暂定名)》,以法规制度来保证我市工业用地总量和空间,保证工业用地规划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和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一)完善备案审查工作制度
修订《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完善备案审查报备主体、文件范围、审查标准等内容,为我市做好新形势下备案审查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二)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开展专项审查
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深化改革任务,针对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有关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审查,保障有关政策制度的合法性、针对性、有效性、操作性、协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