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市十六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审议《中山市工业用地保护管理规定(草案)》等三个法规案,强调要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统领立法工作,加强党的领导,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拓宽立法形式,提高立法质量,为中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超刚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全体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冯镜华主持。
会议集中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重温了法制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初步总结了我市自取得地方立法权以来的立法经验,围绕地方立法的流程、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的编制过程等进行了业务培训,认真审议了《中山市工业用地保护管理规定(草案)》《中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市属国有资本向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基础设施集中的决定(草案)》和《中山市慈善万人行促进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副主任委员崔燕,委员刘忠友、王光培、修小娟、陈德鹏、田湘攸等提出了保障我市工业发展空间、促进市属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弘扬慈善文化等意见和建议。委员们一致认为三个草案服务中心大局,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促进作用,同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保证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委交办的重要立法任务、明确的重大立法项目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自觉做到中央有决策、地方有落实,市委有安排、人大有行动,坚决把党的主张通过地方立法转化为人民的意志。一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在选题、立项、起草、审议修改、主要制度设计、论证等各个环节广泛听取民众的意见,收集民意,做到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二要对标对表学习先进立法经验。结合立法权限、发展实际和五年立法规划,对标对表深圳等先进城市的立法经验,推动中山与深圳的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有力促进中山建设广东省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互动发展改革创新实验区。三要拓宽立法形式,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加快推进“小切口”“小快灵”立法,除了出台条例,还要探索采用决定、办法等形式,聚焦重难点问题,做到选准题目、切准问题、切实措施、切细内容、切出特色,提高效率、精准度和可操作性。四要以促进经济发展为立法重点,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抓紧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产业园区发展促进等16个立法项目,切实做好这些立法项目的调研、起草和审议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