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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五桂山生态保护区管理条例》起草工作组召开第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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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研究推进《中山市五桂山生态保护区管理条例》的起草工作, 7月7日上午,该条例起草工作组召开第一次会议。起草工作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甘建仁担任组长,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冯镜华、环资工委主任林惠强担任副组长,来自常委会法制工委、环资工委,市规划局、林业局、环保局、国土局、水务局,五桂山办事处、南朗镇,市地方立法研究院,广东广中律师事务所等11个成员单位的26位工作组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冯镜华同志主持。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介绍了起草工作的基本情况,对起草工作的时间和分工作了初步的安排,并结合以往在法规起草中经常碰到的问题,针对职能部门找准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管理权限问题、条文的精细化和地方特色问题、立法技术的规范化问题等四个方面对起草工作作了说明。甘建仁同志作了讲话,对起草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组建精干的起草班子。主管领导要负主要责任,分管领导要亲自抓,遇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解决。二是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保证立法质量。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明确立法权力边界;坚持最具地方特色原则,符合中山实际;条文要简练规范,可操作性强。三是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在市人大常委会的主导下配合做好各自的工作。四是要把握好时间节点,有序开展起草工作。要求各起草单位要调动本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于8月10日前结合自身职能按要求草拟完成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