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党工委,翠亨新区党工委,各镇街党委(党工委),市各副处级以上单位党组织:
经市委同意,现将《中山市2022—2026年地方性法规制定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中山市委
2022年4月24日
中山市2022—2026年地方性法规制定规划
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市第十五次党代会的工作部署,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围绕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领域等开展立法,确保立法反映改革发展需要,实现立法与重大改革决策相衔接,进一步发挥地方立法对中山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
一、立法规划项目
经过前期公开征集和调研论证,按照地方立法主动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紧密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先急后缓、有序推进的原则,结合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每年审查批准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一般不超过两部的指导意见,初步筛选出下列四类共15个立法规划项目:
(一)经济领域类
1.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2.中山市产业园区发展促进条例
3.中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
4.中山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
(二)新兴领域类
5.中山市数字经济发展促进条例
6.中山市文化产业促进条例
(三)城市管理、生态保护类
7.中山市排水管理条例
8.中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9.中山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10.中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11.中山市建筑垃圾处理条例
12.中山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四)民生领域类
13.中山市火灾防范条例
14.中山市未成年人托管服务条例
15.中山市慈善万人行促进条例
今后可以根据本市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结合每年征集的年度立法计划项目进行适当调整增加项目。
二、作出决定的项目
丰富立法形式,充分发挥地方立法试验性的作用,按照“小切口”立法原则,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通过法定程序把市委决策转化为人大决定,为全力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着重在5个方面:
1.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
2.支持企业增资扩产;
3.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4.支持产业转型升级;
5.根据市委工作安排,需要作出决定的其他事项。
三、备案审查项目
1.开展营商环境有关规范性文件专项审查;
2.开展城市更新有关规范性文件专项审查。
附件:中山市2022—2026年地方性法规制定规划项目列表
附件
中山市2022—2026年地方性法规制定规划项目列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提案单位 |
第一类:经济领域类项目(4个) | ||
1 | 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 市政府 |
2 | 中山市产业园区发展促进条例 | 市政府 |
3 | 中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 | 市政府 |
4 | 中山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 | 市政府 |
第二类:新兴领域类项目(2个) | ||
5 | 中山市数字经济发展促进条例 | 市政府 |
6 | 中山市文化产业发展促进条例 | 市政府 |
第三类:城市管理、生态保护类项目(6个) | ||
7 | 中山市排水管理条例 | 市政府 |
8 | 中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 市政府 |
9 | 中山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市政府 |
10 | 中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 市政府 |
11 | 中山市建筑垃圾处理条例 | 市政府 |
12 | 中山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 市政府 |
第四类:民生领域类立法项目(3个) | ||
13 | 中山市火灾防范条例 | 市政府 |
14 | 中山市未成年人托管服务条例 | 市政府 |
15 | 中山市慈善万人行促进条例 | 主任会议 |